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陈晓涛:好评
定的情侣房。还行吧。房间挺有格调。但是很小。房间里面味道也挺重的。没有免费停车。得停到旁边的收费停车场。
会员6485:好评
六楼情侣房很有情调,大大的圆床很舒服,热水很足还贴心的配备了浴霸,位置不偏僻还很安静,缺陷就是空间太小,折扣一下总体来说值这个价位
OK:好评
服务员很热情,亲自出来接。酒店位于内街,晚上很安静。房间不算大,但空调、电视等设施都有。 最特别是楼下有小花园可以闲坐闲聊。值得考虑!